
審核委員會
根據上市規則第3.21條,本公司董事會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檢討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程式及內部監控體系。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強、白長虹及安娜組成。李強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
本集團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安排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並制定確立有關薪酬政策的正式及透明程式。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安娜、李強及白長虹組成。安娜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
本集團已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制訂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委任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白長虹、安娜及李強組成。白長虹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職權範圍
股東提議一名人士參選董事之程序
請下載
憲章文件 - 組織章程大綱與組織章程細則
請下載
|